教学点工作职责
一、在学院党委和院长的领导下,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执行各项政策。
二、制定教学点的发展规划,工作计划和各种规章制度和教学文件。
三、结合教学点的办学能力,拓宽办学渠道。
四、负责接收、整理各种教学材料,每学期按规定向学院报送。
五、确定年度招生计划,搞好宣传组织工作,落实生源,做好招生录取和新生报到等工作。
七、负责组织制定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,负责组织对教学计划及教学过程的全面实施,指导、检查并监督各科室教学、招生工作。
八、负责下达各专业、各学期教学任务,组织教学实施,审核各学科授课计划,编排课程表,完成各专业的教学调度工作。
九、负责成人教育的学籍管理工作和成人教育学士学位申报及审核,建立完善学生档案。
十、负责成人教育考试工作,制定各专业考试计划、评卷和成绩登记及考试成绩统计、分析等考务工作的具体实施。
十一、负责组织教学检查,开展各种类型的教学评估工作,不断提高成人教育的教学质量。
十二、负责成人教育各种档案材料的整理,定期归档,并完成上级教育部门和学校下达的各种统计、报表等工作。
十三、随时掌握各专业、各层次在籍学生情况。
十四、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学费、书费、等有关费用的收缴工作;制定成人教育收支预算计划,完成学校下达的资金上缴指标;负责成人教育经费的使用和管理。
十五、做好师生员工的政治思想教育和管理工作,实施各种规章制度,加强党团组织、思想和作风建设,提高师生员工素质。
十六、、协助领导对教学点开展教学检查,反馈检查意见并提出整改措施。
十七、对教学点进行教学质量监控,协助各教学点解决教学中存在的有关问题。
十八、完成学校党委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。
教学点
2011年9月26日